沁水县监察委员会:
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陈仲会的提请,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通过,任命:
王 雷同志为沁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雷琼琼同志为沁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。
免去:
燕建雷同志沁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王雷同志沁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;
宋永亮同志沁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2020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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